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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7

善用房貸寬限期,輕鬆還款沒煩惱

善用房貸寬限期,輕鬆還款沒煩惱

舉例來說,貸款500萬元購屋,分20年還款,利率1.68%,每月本息攤還約24,544元。若申請到2年「房貸寬限期」,則前2年每月僅需還利息7,000元,可大幅減輕前2年的還款壓力。


惟當房屋借款人提出「房貸寬限期」申請時,金融機構將就借款人的信用條件、還款能力、借款用途、擔保品價值與貸款成數進行評估審核。如果借款人的收支比過高(年本息支出佔年收入比重)、非主流擔保品(小套房、工業住宅),想申請「房貸寬限期」的難度便提高。


「房貸寬限期」原則上是1~3年,到期後如果仍有需求,也可再提出延長申請,由金融機構視個案評估,如獲同意通常也是採取逐年延長的方式。


「房貸寬限期」並非辦理房屋貸款必要條件,也非愈長愈好。因房貸搭配「房貸寬限期」將會提高貸款期間的總繳利息,而且寬限期結束後,本金才開始在剩下的貸款年期間與利息一起攤還,借款人每月的還款負擔則會大幅增加。


國泰人壽提醒借款人貸款前應訂定長期的還款計劃,再視需求運用「房貸寬限期」,避免先甘後苦,導致未來的房貸支出超出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