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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4

堅實環境永續發展 國泰世華率先接軌國際
承諾自願遵循「聯合國責任銀行原則PRB」

      為有效發揮金融業對企業社會責任之影響力,國泰世華銀行承諾自願遵循聯合國「責任銀行原則(PRB: Principles for Responsible Banking)」,持續深化企業永續工程,以實際行動落實金融業的企業社會責任。國泰世華銀行李偉正總經理表示:「國泰世華銀行以成為綠色金融領導品牌為願景,從核心職能出發,將永續理念貫徹到企業營運當中,積極朝『環境、社會與經濟永續發展』方向邁進」。

國泰世華長期推動企業永續不遺餘力,呼應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

      國泰世華銀行長期推動企業永續不遺餘力,尤其深耕臺灣綠色能源產業發展,呼應聯合國「優質工作與經濟成長」、「產業、創新與基礎建設」、「永續城市與社區」、「氣候行動」等四大永續發展目標(SDGs)。自2011年推出太陽光電綠能融資專案以來,成為國內提供該融資服務的銀行先驅,市占率超過2成,引領其他業者見賢思齊,相繼投入,更於2016年主導完成國內首件離岸風力發電融資;2013年創銀行業先例,打造全台第一家太陽能分行-高雄明誠分行,2018年最新運轉的瑞湖分行也是大台北地區最大的太陽能分行,累計至今,國泰世華銀行共斥資超過 500 萬元,打造三座太陽能分行,1 年可減碳 44 公噸,以實際作為,支持綠色能源產業發展,促進環境與經濟永續成長。

「責任銀行原則」將成為全球金融業落實永續發展目標之重要標竿

      聯合國轄下組織「聯合國環境金融倡議(UNEPFI)」於2018年11月26日,與全球28家銀行,包括法國巴黎銀行、中國工商銀行、英國巴克萊銀行和ING集團等,在法國巴黎舉行的全球圓桌會議上發起「責任銀行原則」,通過承諾新框架,銀行業應將其營運策略,符合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及巴黎協定之目標,該原則將與聯合國責任投資原則(PRI)、永續保險原則(PSI)共同成為金融業落實永續發展目標之重要標竿。

責任銀行原則目前共包含「一致性(Alignment)」、「影響管理(Impact) 」、「客戶經營(Clients and Customers)」、「利害關係人議合(Stakeholders)」、「公司治理和目標設定(Governance and Target Setting)」、「公開揭露及當責(Transparency and Accountability)」等六大原則。透過遵循「責任銀行原則」,使投資者、監管機構、社會大眾更能瞭解並督促銀行業對其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決策之影響負責。從現在起至2019年5月將進入為期六個月的全球公眾諮詢期,最終版本預計於2019年9月發佈。

繼2015年成為臺灣首家「赤道原則」會員銀行後,國泰世華銀行率先宣布自願遵循國際倡議

      國泰世華銀行表示,「責任銀行原則」與國泰世華銀行企業經營理念及永續方面努力方向相符。台灣非聯合國成員,目前無法直接簽署「責任銀行原則」,為展現推動決心及使命感,國泰世華銀行期許成為臺灣第一家自願遵循聯合國「責任銀行原則」銀行,結合企業核心能力逐步推動聯合國「責任銀行原則」,持續深化經營架構,發揮金融業的影響力,驅策臺灣產業和國際標竿企業並肩前行,達成企業與社會及環境的共榮發展。

補充資料:責任銀行六大原則

原則

內容

一致性

(Alignment)

銀行營運策略符合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及巴黎協定之目標

影響管理

(Impact)

識別、評估銀行資本分配及其產品和服務的重大(潛在)正負面影響

客戶經營

(Clients and Customers)

銀行應負起責任與客戶合作,鼓勵永續發展的促進經濟活動,為後代共創繁榮

利害關係人議合

(Stakeholders)

主動肩負銀行業責任與利害關係人進行諮詢、互動和合作,以實現社會目標

公司治理和目標設定

(Governance and Target Setting)

建立有效政策、管理系統及控制措施,確保永續發展目標並將該目標納入決策流程

公開揭露及當責

(Transparency and Accountability)

銀行應定期審查各項原則的實施情況,對社會目標的影響性保持公開透明和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