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影響力
在實踐企業永續的道路上,國泰金控秉持「What if We Could」精神,期許透過金融本業的影響力,成為推動產業向上的力量,為人類社會帶來更好的生活福祉,同時避免環境足跡與人權風險,為利害關係人創造長期正向價值。國泰金控自2018 年起攜手學術單位開發「五大資本損益(5C P&L)」評估架構,植基於影響力評價(Impact Valuation)方法學,結合財務損益(Profit & Loss, P&L)與三重盈餘(Triple Bottom Line, TBL)管理思維,透過因果關係為導向的永續衝擊路徑(Sustainability Impact Pathway),評估價值鏈活動對經濟、環境與人/ 人權產生的外部衝擊,並轉化成以貨幣單位為基礎的社會效益(正向)與成本(負向)。
做為以科學為基礎的管理工具,國泰金控持續優化與精進5C P&L 評估方法的深度及廣度,使分析結果更具完整性與合理性,透過影響力思維,幫助我們於決策時考量更廣泛、深遠的影響層面,進一步發掘永續議題管理可能為公司長期發展帶來的風險與機會,期盼以自身的不懈努力驅動更完善的企業永續管理,更有效地做好資源分配,以取得利害關係人信任,實現共享價值。
國泰永續里程碑
企業永續守則及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為了讓同仁有所依歸,國泰金控CS委員會成立後,遂參照「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著手制定「國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企業永續守則」及「國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以管理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對經濟、環境及社會等各面向之實際作為。此外,我們也隨時注意國內與國際企業社會責任制度發展及企業環境變遷,據以檢討改進公司所建置之企業社會責任制度及規範。
國泰金控永續治理架構
為遵循本公司ESG政策願景,本公司2011年成立「企業社會責任委員會」並於2014年更名為「企業永續(CS)委員會」為內部最高層級的永續發展決策單位,隸屬於董事會層級,由一名獨立董事督導,並設置主任委員一人,由本公司總經理擔任(亦為本公司董事成員),委員由各子公司總經理擔任,成員由跨公司、單位不同領域的高階主管組成,共同擬定、推動集團永續發展計畫,並定期檢視。每季召開委員大會,獨董亦於會議中與委員共同指導公司永續作為。
本公司設有「企業永續辦公室」,隸屬總經理,專職負責集團企業永續推動。本公司辨識與公司營運相關利害關係人及其關注的永續議題,及高階經理人及利害關係人檢視各議題對本業營運之影響及風險評估,依重大性原則每年辦理重大議題分析,據此訂定短中長期目標。同時本公司善用金融核心職能及風險管理職能,聚焦10項SDGs目標,訂定國泰永續策略三主軸「氣候、健康、培力」及其策略目標、行動方案,並檢視執行成效。「企業永續辦公室」同時為「企業永續委員會」之總秘書單位,每半年向董事會呈報「企業永續委員會」決議之重要事項、永續策略主軸推行進展、重點專案之執行進度,以及永續目標之落實情形。2024年呈報事項主要為永續政策檢視及修訂、利害關係人關注議題及溝通情形、國泰三大永續發展主軸策略藍圖之推行進展、科學基礎減量目標倡議(SBTi)與零碳營運轉型計畫進展,以及監督永續經營相關工作之落實。
為精進企業永續治理,提升董事會效能,本公司於2025年1月1日設置永續相關功能性委員會,命名為「企業永續發展委員會」,委員由董事會指派至少三名董事組成,其中應有一名獨立董事參與,成員中並須至少一名具備經營管理相關能力或經驗。前揭之「企業永續委員會」於「企業永續發展委員會」設立後維持召開,受「企業永續發展委員會」督導,並更名為「ESG策略委員會」。
本公司董事會定期掌握永續事務推行進展,並由獨立董事參與督導,促進經營團隊調整精進。此外,本公司針對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整體運作訂定「董事會暨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辦法」,納入企業永續指標,如:「法令遵循」、「公司治理」、「風險控管」及「企業永續與企業社會責任」等項目,以確保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能於公司治理、公司營運與企業永續等各方面克盡職責,2023年本公司董事會暨功能性委員會內部績效評估結果為「超越標準」。
本公司設有「企業永續辦公室」,隸屬總經理,專職負責集團企業永續推動。本公司辨識與公司營運相關利害關係人及其關注的永續議題,及高階經理人及利害關係人檢視各議題對本業營運之影響及風險評估,依重大性原則每年辦理重大議題分析,據此訂定短中長期目標。同時本公司善用金融核心職能及風險管理職能,聚焦10項SDGs目標,訂定國泰永續策略三主軸「氣候、健康、培力」及其策略目標、行動方案,並檢視執行成效。「企業永續辦公室」同時為「企業永續委員會」之總秘書單位,每半年向董事會呈報「企業永續委員會」決議之重要事項、永續策略主軸推行進展、重點專案之執行進度,以及永續目標之落實情形。2024年呈報事項主要為永續政策檢視及修訂、利害關係人關注議題及溝通情形、國泰三大永續發展主軸策略藍圖之推行進展、科學基礎減量目標倡議(SBTi)與零碳營運轉型計畫進展,以及監督永續經營相關工作之落實。
為精進企業永續治理,提升董事會效能,本公司於2025年1月1日設置永續相關功能性委員會,命名為「企業永續發展委員會」,委員由董事會指派至少三名董事組成,其中應有一名獨立董事參與,成員中並須至少一名具備經營管理相關能力或經驗。前揭之「企業永續委員會」於「企業永續發展委員會」設立後維持召開,受「企業永續發展委員會」督導,並更名為「ESG策略委員會」。
本公司董事會定期掌握永續事務推行進展,並由獨立董事參與督導,促進經營團隊調整精進。此外,本公司針對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整體運作訂定「董事會暨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辦法」,納入企業永續指標,如:「法令遵循」、「公司治理」、「風險控管」及「企業永續與企業社會責任」等項目,以確保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能於公司治理、公司營運與企業永續等各方面克盡職責,2023年本公司董事會暨功能性委員會內部績效評估結果為「超越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