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管理機制

一、定期召開風險管理委員會及風險管理聯繫會議
本公司風險管理委員會自2023年4月1日起提升為董事會之功能性委員會,其成員由董事會指派至少三名董事組成,其中半數以上為獨立董事,旨在監督風險管理相關運作機制;另設有風險管理聯繫會議,由本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風險管理單位最高主管組成,旨在作為集團間風險管理交流平台,並監控集團風險管理業務執行情形。

二、風險管理系統整合
為配合法令遵循,並整合及監控各子公司暴險狀況,本公司與各子公司已建置或購置風險管理資訊系統,包含:市場風險值系統、信用評分系統、信用風險緊急通報系統、集團授信與投資限額系統、作業風險損失事件通報系統等。

三、定期提供風險管理報告
本公司與各子公司風險管理單位定期呈報風險管理報告予董事會,以充份揭露各種風險暴露狀況及遵循情形。若遇重大風險事件(如:2023年之美國銀行業危機、瑞士信貸危機),風險管理單位彙整相關資訊向上呈報,以強化風險管理機制之落實。
本公司定期檢視風險衡量指標、集中度曝險、壓力測試結果等風險管理機制遵循情形,並每季(註)將風險管理運作狀況呈報至董事會。


註:本年度已提報2023年3月9日、2023年5月11日、2023年8月17日本公司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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