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國內外洗錢與資恐防制之趨勢,本公司配合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進行洗錢防制法宣導事項如下:

  • 洗錢防制法106年6月28日施行,提供人頭帳戶或擔任車手,均可能構成洗錢罪,可處6個月以上有期徒刑。
  • 金融機構落實開戶及交易之客戶審查程序,多一份關心,多一些瞭解,健全臺灣金融環境,保護你我財產安全。
  • 出入境攜帶新台幣10萬元、人民幣2萬元、等值1萬美元之外幣、有價證券、一定金額之黃金及物品,要誠實申報。
  • 自106年6月28日起,洗錢防制法新增銀樓、代書、房仲、律師、會計師、公證人從事特定交易時,也要進行客戶審查、申報可疑交易及保存交易紀錄。

※重要說明:考量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配合政府鼓勵不移動政策,疫情期間鼓勵以電子郵件方式提出檢舉(專用電子郵件地址 group@cathayholdings.com.tw),請與我們共同保護您我的健康,謝謝合作

  

國泰金控檢舉制度之管道及方式

■ 檢舉方式及管道

本公司為建立誠信、透明的企業文化及促進健全經營,如您發現有本集團人員有犯罪、舞弊或違反法令之行為,請透過以下方式及管道向本公司提出檢舉:

一、信函:

收件人 :法令遵循部--檢舉案件

收件地址:台北市仁愛路四段296號16樓

二、電子郵件:

集團檢舉信箱:group@cathayholdings.com.tw

三、檢舉專線:

● 電話號碼:02-27005228。

● 受理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國定假日除外),上午9:00至下午6:00。

● 服務語言:以中文為主。

檢舉人如以檢舉專線提出檢舉,為明確檢舉內容及避免爭議,本公司將請檢舉人配合填寫「國泰金控檢舉表」或另以書面提出檢舉之必要說明資料。


■ 檢舉人應提供之資訊

為有助於案件之受理及調查,請檢舉人於提出檢舉時,配合填寫「國泰金控檢舉表」並提供下列資料供本公司查證。如檢舉內容有不真實姓名或非屬違反法令或有惡意攻訐、虛偽不實、無具體內容或涉嫌誹謗、恐嚇等不法情事者,本公司得不予受理:

一、檢舉人真實之姓名及聯絡方式。

二、被檢舉人之姓名、所屬部門及職稱或其他足資識別被檢舉人身分之資料。

三、檢舉之事實內容、發生時間及地點,並檢附可供調查之具體事證。


■ 檢舉案件處理流程

本公司檢舉案件受理單位為法令遵循部,負責檢舉案件受理立案審查與分案等相關事務。


■ 檢舉案件紀錄保存

檢舉案件之相關資料與紀錄,保存五年。


■ 檢舉人保護原則

1. 本公司自受理時起,所有參與檢舉案件處理之人員,均應對檢舉人之身分及檢舉案件的內容負保密義務。

2. 如檢舉人為本集團所屬人員,本公司不得因檢舉人所檢舉案件,而對檢舉人解僱、解任、降調、減薪,損害其依法令、契約或習慣上所應享有之權益,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 人員獎懲

檢舉案件經查證屬實,本公司將依內部規定對被檢舉人及相關人員予以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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