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群媒體不實宣傳內容聲明

針對Facebook等社群媒體上關於本公司投資長程淑芬女士的不實內容,本公司茲聲明並澄清如下:


經查有不肖人士於社群媒體(如:Facebook、Line…等),冒用本公司之商標、公司名稱及本公司投資長程淑芬女士之姓名、肖像等,擅冒程淑芬女士之身分,並以其名義散布投資建議訊息、招攬會員加入群組、頻道,惟本公司及程淑芬女士從未透過任何社群媒體提供投資建議訊息,亦從未同意任何社群媒體使用本公司及程淑芬女士之名義、商標對外從事任何言論或行為。本公司唯恐社會大眾受不肖人士誤導而致權益受損,亦為維護本公司與程淑芬女士之清譽,特此聲明澄清,希望外界切勿受上開內容誤導,或將該不實內容轉載散播。

投資人若發現任何相關可疑或不明管道之訊息,請儘速向警政署反詐騙專線165或警察機關請求協助,以免權益受損。

對前述不法行為,本公司已委任律師處理後續事宜,並將追究行為人之民、刑事法律責任,以昭法治。

特此聲明
 
聲明人:國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中華民國11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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