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日期:民國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文號:104國泰投信企字第0000000257號
主旨:本公司所經理之國泰中國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人民幣貨幣市場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以下簡稱「國泰人民
幣貨幣市場基金」)及國泰中國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中國新興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本基金有相當比
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以下簡稱「國泰中國新興債券基金」(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
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修改基金信託契約,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案,特此公告。
公告事項:
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一○四年三月二十日金管證投字第1040006782號核准函辦理,特此公告。
二、國泰人民幣貨幣市場基金新增發行美元計價 I 類型受益權單位,修訂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相關條文。
三、國泰中國新興債券基金(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新增反向型ETF及槓桿型ETF為基
金可投資標的、新增發行美元計價I類型受益權單位,修訂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相關條文。
四、前述兩檔基金信託契約修正後之條文,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後,除國泰中國新興債券基金(本基金有相
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信託契約第十四條及第一條第三十三項修正者,應自通知受益人及公
告日起三十日後開始生效外,其餘修訂條文自公告之翌日起生效。
五、前述四所述信託契約第十四條及第一條第三十三項修訂事項生效日期(施行日期)為民國一○四年六月一日。
六、國泰人民幣貨幣市場基金及國泰中國新興債券基金(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美元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