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日期:民國104年2月13日
文號:104國泰投信企字第0000000144號
主旨:本公司所經理之國泰豐益債券組合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以下簡稱國泰豐益債券組合基金)增加可投資標的及
修訂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以下簡稱「信託契約」)部分條文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案,特此
公告。
公告事項:
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2月11日金管證投字第1040004073號核准函辦理,特此公告。
二、承上所述,國泰豐益債券組合基金因增加可投資標的修正信託契約第14條第1項、第8項第7款及第8款,同時
配合開放式組合型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範本修正基金信託契約部分條文。
三、本次修正信託契約第14條增加可投資標的相關條文,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3年3月4日金管證投字第
1030006568號函規定,將自公告及通知受益人日起30日後開始生效。
四、另,除信託契約第14條涉及投資範圍及其配合修正之相關條文外,其餘修正之部分條文,將自公告之翌日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