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基金風險報酬等級分類標準重新定義及每年重新檢視客戶基金適合度評估公告
中華民國一○四年二月六日
(104)國泰投信(管)字第0000000132號
主旨:公告本公司基金之風險報酬等級已依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製定之分類標準重新定義及
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事業辦理客戶基金適合度評估準則每年重新檢視適合度。
公告事項:
一、本公司調整後之各基金風險報酬等級與適合投資屬性可於本公司網站之基金資訊項下查閱。
二、本公司自一○四年一月二十九日起對於客戶所作風險等級評估結果於屆滿一年內須重新檢視,
一○四年一月二十九日前已留存受益人投資屬性評估調查結果者將於一○四年七月二十一日起重新檢視,
於未重新填具「受益人投資屬性評估調查表」前,僅能申購適合最低風險承受度客戶之基金,
客戶以定期定額或定期不定額方式按原訂契約繼續申購基金者,除增加扣款金額外,
未曾留存受益人投資屬性評估調查結果或屆滿一年未重新填具「受益人投資屬性評估調查表」之客戶得
不重新檢視適合度。
三、特此公告。